通报数据库
技术法规
专家数据库
标准数据库
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
日本肯定列表
能效专题
RoHS指令
WEEE指令
REACH指令
化妆品专栏
饰品专栏
竹木制品专栏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首 页
数据库
风险预警
专题研究
产业专栏
联合应对
在线评议
在线交互
关于我们
预警快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风险预警
>>
预警快讯
>> 正文
韩国发布食品卫生法修正案草案
[2008-11-19] 出处:
国家质检总局
2008年10月27日,韩国健康福利家庭事务部发布食品卫生法修正案草案。食品卫生法修订如下:
- 简化食品卫生法,以便易于理解和解述法案。
- 建立对有害食品进行迅速反应的紧急检验体系,准许更多消费者要求食品生产商及加工商进行检验;
-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中心”,收集食品信息,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信息;
- 建立补救机制,没收任何制造、加工和销售劣质食品的不法盈利;及
- 增加监禁底限(从1年增加到3年) (销售用有病动物生产的加工食品的任何人将被判处3年监禁)。
[
大
中
小
] [
打印文章
] [
关闭窗口
]
上一条:
下一条:
相关文章
主办单位: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建设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 技术支持:浙江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8-2010 浙江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