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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拟定肟菌酯的最大残留限量
[2008-06-30] 出处:国家质检总局
 

2008520,加拿大卫生部有害生物管理局(PMRA) 拟定了肟菌酯(Trifloxystrobin) 最大残留限量。

    目前,加拿大的最大残留限量是通过官方公报进行磋商后,根据食品药物法规(FDR)制定的。通过Bill C-28对食品药物法的修订,预计于2008年生效,这将允许按照有害生物控制产品法合法的制定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而无须经过FDA所属法规的批准。
  本文件的目的是对所列肟菌酯(Trifloxystrobin),包括代谢物CGA-321113MRLs进行咨询,这些限量是在PCPA2008628生效后由PMRA拟定的。咨询活动已经在Bill C-28生效之前开始,以便在FDA被修改后尽快合法的制定本文件所列的MRLs
  

MRL(ppm) 

 未加工农产品(RAC)/或加工产品

 0.04

山毛榉坚果、黑核桃、巴西坚果、灰核桃、腰果、矮栗、榛子、山核桃、夏威夷果, 美洲山核桃、阿月渾子、胡桃 (本项未列的其他产品)

(注意:在将有关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立法从食品药物法案过渡为有害生物控制产品法案(对拟定最大残留限量的磋商(PMRL2006-01))的文件中拟定的0.04ppm最大残留限量在G/SPS/N/CAN/276中通报)。所列产品补充了作物14组核果的最大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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