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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发布杀虫剂啶虫丙醚(Pyridalyl)许可限量最终法规
[2008-06-16] 出处:国家质检总局
 

2008515,美国发布杀虫剂啶虫丙醚(Pyridalyl)许可限量最终法规。

本法规规定以下作物内/表啶虫丙醚(Pyridalyl)残留的许可限量:叶类蔬菜4组,不包括芸苔类:20 ppm; 芸苔,头、茎,亚组5A3.5 ppm; 果类蔬菜8组:1.0 ppm; 绿芥末:30 ppm; 绿芜菁:30 ppm

本最终法规于200857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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