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数据库 技术法规 专家数据库 标准数据库
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
日本肯定列表 能效专题 RoHS指令 WEEE指令 REACH指令
化妆品专栏 饰品专栏 竹木制品专栏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首 页
 数据库 
风险预警
专题研究
产业专栏
联合应对 在线评议 在线交互 关于我们
     预警快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风险预警 >> 预警快讯 >> 正文
泰国农业部宣布修改植物检疫法
[2008-05-26] 出处:国家质检总局
 

2008422,泰国农业部(DOA)宣布修改植物检疫法(B.E. 2507)。根据农业部要求,植物检疫法(2) B.E. 2542及植物检疫法(3) B.E. 2551修改了植物检疫法B.E. 2507,修改如下:
(1)
确定作为禁止物的植物、有害生物及载体的名称;
(2)
确定禁止、限制或非禁止物进口或过境的标准、程序及条件
;
(3)
符合情形与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出口植物的控制与检验
;
(4)
修订植物检疫官员关于有害生物与疫病控制的职权,使之更合适;及

(5)
确定出具植物卫生证书的管理费率。

[ ]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上一条:
下一条:
相关文章  
 
主办单位: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建设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 技术支持:浙江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8-2010 浙江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