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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色预警[2006]2号 |
| [2006-05-22]
出处: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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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将从今年6月份起禁止进口含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
欧盟《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毒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实施日期日益临近,欧盟只会允许在今年5月底之前进口含有上述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从6月份开始就将禁止进口。届时,如果不符合规定的电子电气设备出口到欧盟,将被视作违法行为而予以追究。
RoHS指令规定:2006年7月1日起,禁止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6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投放欧盟市场。到2005年年底,欧盟成员国已经将ROHS指令转化为本国法律并准备付诸实施。RoHS指令所涉及的产品类型包括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电器、IT及通信技术设备、娱乐电子设备、照明设备、电气电子工具、玩具及体育休闲设备、医疗设备、监控仪器和自动售货机等10大类,涵盖我国200多个海关税号项下的产品,基本属于我国强势对欧出口的机电产品。机电产品在我省出口贸易中占重要份额,据海关统计,2005年我省机电产品出口额为302.62万美元,占贸易总额的39.4%。
由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2月28日正式颁布,2007年3月1日施行。这项被称为“中国的ROHS”的法规的正式出台,意味着不仅出口企业要面对包括ROHS指令在内的相关环保要求,国内生产企业也要面对类似的环保要求。
鉴此,我中心再次提醒相关企业,积极应对RoHS指令以及《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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