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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色预警[2005]1号 |
| [2005-07-13]
出处: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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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3日,欧盟发布了G/SPS/N/EEC/260号通报,撤销了硫丹作为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按照欧盟现行植物保护产品最大残留限量(MRLs)的制定程序,当一种植物保护产品未被授权时,则该物质在所有商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可能调整为0.01mg/kg。
硫丹是一种具有杀螨作用的有机氯类广谱杀虫剂,在浙江省主要用于茶叶和棉花生产。欧盟260号通报实施后,将对我省有关产业造成一定影响。例如欧盟目前硫丹在茶叶中的MRLs为30 mg/kg,调整后限量指标将严格3000倍。我国茶叶主要出口非洲、日本、欧洲、美国等国家和地区。欧盟是目前实施农残限量最为严格的地区,其做法往往会引起发达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的效仿。
考虑到欧盟这项通报对我省相关产品的影响,2005年7月,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了评议研究,并向国家WTO/SPS通报咨询中心提交了评议意见。经国家质检总局与欧盟官方交涉,欧盟委员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司于2005年8月8日就中方的评议意见进行了答复:1、欧盟可能根据相关指令,采用0.01mg/kg作为硫丹的MRLs;2、欧盟也会向世贸组织提交修改关于硫丹MRLs的立法建议;3、利害相关方可以提交有关数据,请求对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商品设定进口允许量,数据的取得必须建立在敏感及慢性消费者风险评估的基础上;4、作为世贸成员,欧盟也会考虑Codex对硫丹的MRLs。
欧盟260号通报将于2007年6月30日实施,浙江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提请有关方面提早应对,尽量避免该措施对我产品出口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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