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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BT协定理解-技术法规的等效原则 |
| [2006-09-20]
出处: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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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的制定过程旷日持久,耗资颇巨,要在一些技术性细节上达成一致通常要花费几年的时间。各国采用和执行国际标准的时间不一致,存在时间差。由于这些原因,各成员的谈判代表在《 TBT 协定》中提出了一个弥补办法以期达到技术性协调一致,这种方法即等效原则。各成员应考虑将其他成员的技术法规作为等效法规加以接受,即使这些法规不同于自己的法规,只要他们确信这些法规足以实现与自己法规相同的目标。如果各成员都这么做,国际贸易的技术性壁垒就会消除。在《 TBT 协定》第 2 条第 7 款中规定的这种方法是以 1985 年欧盟关于实现标准化的“新方法”为基础的。 1. 等效原则的采用 假设 A 国为了保护其国内的环境免受汽车尾气的危害,规定汽车必须配备催化式排气净化器,而 B 国是通过在机动车辆上使用柴油发动机来解决类似的问题。由于这两个国家在通过降低空气中的污染指数来保护环境方面是一致的,所以这两个国家可以承认它们的技术法规在本质上是等效的。因此,如果 A 国汽车生产商想要出口汽车到 B 国,那么,出口商就没有必要去遵守 B 国关于改用柴油发动机的要求。反之亦然。这种做法可以消除由于为满足技术法规要求而更换生产设备所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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